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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与善意:关于2024年第11219号法令的思考 | Bianucci律师事务所

租赁与诚信:对 2024 年第 11219 号裁决的思考

意大利最高法院最近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发布的第 11219 号裁决,为非居住用房产租赁主题提供了重要的思考点。在合同关系必须遵守公平和诚信原则的背景下,该判决就出租方的怠惰及其要求支付逾期租金的合法性发表了意见。

判决背景

该案涉及 F. 和 S. 之间的争议,其中出租方在很长一段时间内表现出怠惰,未能行使其债权。最高法院裁定,这种行为并不自动构成放弃要求全额支付已产生租金的权利。

一般而言。就城市非居住用房产租赁而言,出租方在催促承租方(即使是因其自身原因且时间长到使债务人合理地认为该权利不再行使)后,要求全额支付已产生租金的行为,不足以构成明确推断出默示放弃权利的结论性行为,也不构成滥用权利的情况,因为一方在其权利行使上的简单延迟,只有在不符合其所有者的任何利益,并对对方造成损害时,才会导致违反合同履行中的诚信原则。

判决的影响

这项裁决具有多项实际影响:

  • 承认出租方即使在一段时间不作为后,仍有权要求支付逾期租金。
  • 确认怠惰本身并不构成出租方放弃权利。
  • 评估诚信原则与双方利益的关系。

法院在援引《民法典》的规定时也明确指出,不能仅凭延迟要求履行就构成滥用权利。换句话说,出租方必须证明其行为并未对承租方造成损害,并且其在催促债务时保持了合法利益。

结论

2024 年第 11219 号裁决促使我们反思租赁合同中诚信的重要性。法律从业者和出租方必须意识到怠惰会产生后果,并且迟延支付的要求必须有其理由。鉴于此,保持双方之间的开放沟通并尊重彼此的权利至关重要,以避免未来的争议并确保合同关系的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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