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大利最高法院刑事庭 2024 年 11 月 29 日第 43717 号判决,为理解工伤事故中的刑事责任提供了关键见解。特别是,该判决审查了包括雇主和工人等不同相关方在建筑工地发生的悲惨事故中的责任。法院强调了所涉及的每个主体在遵守安全法规和履行监督义务方面的违规行为,提供了超越单纯认定过失的视角。
在本案中,M.M. 的致命事故被归咎于相关各方的多项违规行为。起重机操作员 F.F. 和分包商公司所有人 K.K. 因未能确保工地的必要安全条件而被认定负有责任。安全协调员 G.G. 因安全计划的缺陷而被认定承担民事责任,而工程的委托人 H.H. 则被排除承担任何责任。
工伤事故中的刑事责任不能孤立地看待,而必须考虑到各相关方之间的过失合作。
法院强调,F.F. 在不具备必要技能且未检查操作区域内是否有其他工人的情况下操作起重机。这直接违反了第 D.Lgs. 81/2008 号法令第 20 条第 2 款第 g 项。同样,G.G. 因起草了不完整的安全计划,未能遵守法规规定的义务而被判有罪。
最高法院的判决强调了在建筑工地正确执行安全法规的重要性以及对工人进行充分培训的必要性。它还突出了委托人在选择分包商和监督工作活动中的关键作用。最终,工伤事故的责任绝不能归咎于单一主体,而必须在所有相关方行为的背景下进行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