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大利最高法院于2024年8月28日发布的第23233号最新裁定,就民事责任领域的损害赔偿请求提供了重要澄清。该裁决对于律师和法律专业人士尤为重要,因为它触及了关于损害赔偿申请提交方式以及原告所需具体说明事项的基本方面。
在本案中,争议双方为S.(S. M.)和G.(M. L.),佛罗伦萨上诉法院此前已审理过此案。本案判决强调,即使在缺乏具体细节的情况下,损害赔偿请求也必须参考被告行为可能导致的所有损害项目。这一点至关重要,因为它表明缺乏具体说明并不排除获得赔偿的可能性,前提是原告明确指出其认为侵犯其权利的事实。
民事责任损害 - 损害赔偿请求 - 缺乏具体说明 - 参考与被告行为相关的所有可能损害项目 - 存在 - 指明诉讼请求构成事实的义务 - 必要性 - 关于声称违反《民事诉讼法》第163条的案件。在民事责任方面,一方当事人请求赔偿因被告特定行为对其造成的损害,而未作进一步说明的请求,应指所有由该行为产生的可能损害项目,前提是,如果损害赔偿请求涉及所谓的“他决性权利”的侵犯,原告应明确指出其认为侵犯其权利的构成事实。(在本案中,最高法院认为,通过被上诉的判决,未能违反《民事诉讼法》第163条第3款,因为它允许原告仅在结论性辩护状中具体说明损害项目)。
该判决要旨为原告的举证责任提供了清晰的框架。特别是,要求赔偿的一方必须能够准确指出其认为造成损害的事实,即使其没有义务具体说明每一项损害。参考的法律,包括《民法典》第2043条和《民事诉讼法》第163条,都强调了正确表述损害赔偿请求的重要性。
总之,意大利最高法院第23233号(2024年)裁定是民事领域损害赔偿请求方式定义方面的一项进展。该判决澄清,可以要求赔偿所有损害项目,前提是指出诉讼请求的构成事实。这一原则为处于民事责任情况下的个人提供了更高程度的保护,使他们能够更有效地维护自己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