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 年 4 月 18 日的最新判决书第 39131 号,就体育赛事暴力预防措施的应用,特别是关于 DASPO(禁止进入体育赛事场所)期限的加重问题,提出了重要问题。本文旨在分析该判决的法律含义,阐明所涉及的术语和原则的含义。
DASPO 由 1989 年第 401 号法律引入,是确保体育赛事期间安全的基本工具。它规定禁止被认为危险的人员进入举行此类赛事的场所。本判决明确指出,要适用加重 DASPO 的期限,必须是收件人已经收到过行政性质的 DASPO。
旨在预防体育赛事暴力事件的措施——禁止进入举行此类赛事的场所(即 DASPO)——根据 1989 年第 401 号法律第 6 条第 5 款加重其期限——需要先有行政 DASPO——存在——先有司法 DASPO 的充分性——排除——理由。关于旨在预防体育赛事暴力事件的措施,就通过增加期限来加重禁止进入举行此类赛事的场所(即 DASPO)而言,必须在之前已针对该措施的接收者发出 1989 年 12 月 13 日第 401 号法律第 6 条第 2 款规定的行政 DASPO,而不能仅凭该人之前因其定罪而被判处非典型附加刑的司法 DASPO(根据上述法律第 6 条第 7 款)就足以证明加重。(在理由中,法院明确指出,导致此解释的原因一方面是 1989 年第 401 号法律第 6 条第 5 款的规定,该款在规定加重时明确提及已是行政 DASPO 接收者的人员,而此规定影响了受宪法第 16 条保护的迁徙自由,因此不能进行“不利于被告”的类比解释;另一方面是两种制度在法律性质和适用前提上的不同。)
因此,法院裁定,在没有事先行政 DASPO 的情况下,不能适用加重 DASPO 的期限。这是一个关键点,因为它阐明了两种 DASPO 之间的区别,并强调了行政程序在评估公共安全风险中的重要性。
总之,2023 年第 39131 号判决书代表了对体育暴力预防措施和 DASPO 加重条件的重大澄清。它重申,行政 DASPO 必须在任何司法加重干预之前,强调保护行动自由,这是我们宪法规定的基本原则。这种方法不仅保护了个人权利,而且有助于更公平、更相称地管理体育赛事中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