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院民事庭第三庭 2024 年第 28458 号裁定:认定职业病与工作之间的因果关系

最高法院在 2024 年 11 月 5 日第 28458 号裁定中,处理了一起涉及企业因石棉暴露引起的职业病责任的关键案件。核心问题是工作活动与工人因肺癌死亡之间的因果关系。本文将探讨该判决的细节及其对工人权利和企业责任的影响。

审议中的案件

A.A. 和 B.B. 提出的上诉涉及因其已故亲属 C.C. 在其职业生涯中暴露于石棉而要求赔偿。尽管 INAIL(意大利国家保险局)承认该疾病的职业起源,但威尼斯上诉法院驳回了该请求,理由是疾病与石棉暴露之间缺乏确凿的因果关系。法院实际上排除了该肿瘤为胸膜间皮瘤的可能性,认为疾病的原因不确定。

一旦确认存在风险因素之一,就应认定该风险因素与疾病(进而与死亡)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即使是以共同因果关系的形式。

最高法院的论点

最高法院接受了上诉,批评上诉法院的决定未能充分考虑所有证据和工作背景。它强调,排除胸膜间皮瘤并不自动意味着不存在因果关系。法院援引《刑法典》第 41 条规定的原因等同原则,指出即使没有胸膜间皮瘤的确切诊断,也可以通过“最有可能”的标准来证明石棉暴露与肺病之间的关联。

  • 承认与石棉相关的职业风险。
  • 证明工作背景的重要性。
  • 原因等同原则的实际应用。

对工人和企业的影响

这项判决是保护暴露于职业风险的工人权利方面迈出的重要一步。它澄清了因果关系不必以绝对确定性来证明,而是通过对情况进行全面评估来证明。企业必须意识到其在保护工人方面的责任以及采取适当预防措施的责任。

结论

总之,最高法院第 28458/2024 号裁定重申了在分析职业病案件时采取整体方法的 M重要性。该判决不仅重申了工人的权利,还为未来与工作场所风险因素暴露相关的争议提供了重要的先例。因此,企业必须关注这些方面,以避免承担责任并确保其员工的安全。

Bianucci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