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 年 9 月 18 日公布的第 38125 号判决书,标志着滥用职权规制领域的一个重要里程碑。最高法院在此判决中确认了 2020 年第 76 号法令引入的修正案的有效性,并分析了所谓的“犯罪废止”对可能触犯刑法第 323 条的行为所产生的后果。
2020 年第 120 号法律对刑法第 323 条进行了重大修改,缩小了滥用职权罪的适用范围。特别是,新规定确定,如果所指控的行为仅基于违反一般性和抽象性规定,而这些规定并未设定具体的行为规则,则不再构成犯罪。
2020 年第 76 号法令引入的修正案 - 违反规章、一般性和抽象性规定以及宪法第 97 条 - “犯罪废止” - 存在性 - 原因 - 具体案情。关于滥用职权,2020 年 7 月 16 日第 76 号法令(经 2020 年 9 月 11 日第 120 号法律修订后生效)的第 23 条所引入的修正案,缩小了刑法第 323 条的适用范围,导致对改革生效前,通过违反一般性和抽象性规定(从中无法推导出具体和明确的行为规则)而实施的行为的“犯罪废止”,或者无论如何允许存在自由裁量空间的,因此必须排除仅违反宪法第 97 条第 3 款所规定的公正和良好运作原则就构成犯罪。 (具体案情是,认为授予先前承包商所谓的停车场管理服务的“技术延期”,以便使其能够完成参与新合同招标所必需的程序,并未构成违反法律规定的任何具体行为规则)。
法院的判决明确指出,仅仅违反宪法第 97 条所规定的公正和良好运作原则,不足以构成滥用职权罪。这一新的判例导向促使人们反思更精确地定义公职人员必须遵循的具体规定和行为规则的重要性。因此,第 38125 号判决代表着朝着提高滥用职权概念的清晰度和明确性迈出的一步,限制了过度宽泛解释的风险,并确保了公职人员在其履行职责时得到充分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