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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院民事庭,命令第10602号/2018:因疾病导致的残疾保险赔偿原则 | Bianucci律师事务所

Cass. Civ., Ord. n. 10602/2018: 疾病残疾保险的赔偿原则

意大利最高法院2018年第10602号判决是关于疾病残疾保险的重要裁决。法院处理了关于赔偿原则适用的基本问题,明确规定疾病残疾保险单必须遵循该原则,从而将赔偿限制在实际遭受的损失范围内。

案件及引发的法律问题

本案涉及B.C.作为未成年人A.B.的法定监护人,就永久性残疾保险单的赔偿问题向苏黎世保险公司提起上诉。上诉法院最初驳回了上诉,认为不存在多家保险公司承保的情况,而是同一家公司就同一风险签发了两份保单。

  • 法院确认了关于财产损失保险的民法典第1910条的适用性,并强调了赔偿原则的重要性。
  • 核心问题在于赔偿金额是否可以超过保单中约定的金额。
  • 法院明确指出,赔偿原则属于公共秩序,不得由当事人约定排除,以避免被保险人获得不当得利。
赔偿原则是所有财产损失保险的特征,旨在确保保险事故不会给被保险人带来经济利益。

意大利最高法院的结论

意大利最高法院驳回了上诉,认为疾病残疾保险属于财产损失保险的范畴。这意味着赔偿金额不得超过被保险人实际遭受的损失,并且赔偿金额应由保单本身预先确定。

具体而言,法院强调:

  • 损失的定义必须与合同约定相关。
  • 损失的货币价值已在保单中预先确定,不得进一步增加。
  • 赔偿原则无差别地适用于所有规定可赔偿损失的保险类型。

结论

意大利最高法院2018年第10602号判决对疾病残疾保险单的赔偿限制作出了重要澄清。它重申了赔偿原则的核心地位,该原则对于防止被保险人获得不当得利和确保保险体系的稳定至关重要。法律专业人士和消费者理解这些原则如何影响残疾情况下的损失赔付方式至关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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