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大利最高法院于2024年8月28日发布的最新裁定第23286号,为反思意大利民法中的证明责任原则提供了一个重要机会。在本案中,法院重申,由一方当事人申请进行的证据调查,也可以用于支持对方当事人,从而打破了关于证明原则僵化性的一些误解。
证明责任原则是民法的基础。它规定,主张一项权利的一方必须提供该权利存在的证据。然而,本裁定明确指出,这一规则并不意味着只有承担证明责任的一方提供的证据才能被考虑。相反,法院强调,即使是由对方当事人请求获取的证据,也可以用于法官的判断。
本案判决基于一项证据采信原则,该原则认为,无论证据是由哪一方提供的,所有调查结果都对法官形成自由心证具有效力。这一立场基于《民事诉讼法》和《宪法》中的一些条款,这些条款规定了公平审判的权利以及考虑所有可用证据的重要性。
承担证明责任的一方——由未承担证明责任的一方申请进行的或获取的证据——在判决中对其有利的使用——合法性——依据。证明责任原则(作为一种判断的补充规则,其后果是,在调查结果中缺乏足以认定争议权利存在的要素,将导致承担证明责任的一方败诉)并不意味着主张权利的有效性仅取决于承担证明责任的一方提供的证据,也不能从对方当事人申请和主动进行的或以其他方式获取的证据中推断出来。事实上,在我们的诉讼体系中,与处分原则一起,还存在所谓的“证据采信原则”,即调查结果,无论如何获得(以及无论是由哪一方主动达成的),都全部且不加区分地用于形成法官的自由心证,其来源不应以任何方式影响这种心证,因此,也不能排除一方提供的证据被用于推导对对方当事人有利的论据。
总之,2024年第23286号裁定代表了意大利证据法清晰度方面的一个重要进步。法院重申,证据的使用应以更广泛和包容的方式进行评估,允许即使没有承担证明责任的一方也能从对方当事人提供的证据中获益。这一决定不仅促进了公平的审判,还鼓励所有参与诉讼的当事方在证据的获取和提交方面给予更大的关注和严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