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大利最高法院(Corte di Cassazione)最近的2023年第34816号判决,就欧洲逮捕令(MAE)在涉及被逮捕人健康状况恶化风险方面的处理,提出了重要问题。这项裁决是在一个复杂的法律背景下做出的,其中人权保护和成员国之间的合作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意大利最高法院裁定,如果存在对欧洲逮捕令接收人健康造成重大且不可逆转的风险,执行国当局有权暂停引渡。这根据2005年4月22日第69号法律第18条和第18-bis条的规定,这些条款也符合框架决定2002/584/GAI第23条第4款的规定。
必须仔细评估这些因素,以确保被引渡人的基本权利得到尊重。法院强调了从签发司法机关获得关于将在监狱环境中提供的医疗待遇的保证的重要性。
欧洲逮捕令 - 引渡至国外 - 被引渡人健康状况迅速、重大且不可逆转恶化的风险 - 引渡暂停 - 条件 - 后果 - 与签发机关的沟通 - 结果 - 拒绝 - 可能性。关于向国外签发欧洲逮捕令,如果存在被引渡人健康状况迅速、重大且不可逆转恶化的风险,或预期寿命显著缩短,或生命危险,也考虑到在签发国缺乏针对其病情的充分医疗护理,执行国当局根据2005年4月22日第69号法律第18条和第18-bis条,并根据框架决定2002/584/GAI第23条第4款的解释,可以暂停引渡被要求人,以获得签发司法机关关于将在监狱环境中提供的治疗的保证;在这些沟通之后,可以继续执行引渡请求,或者,在无法找到避免被搜寻人健康严重风险的解决方案的剩余情况下,可以发出最终拒绝决定(参见宪法法院2023年第173号判决)。
这一段强调了主管当局之间沟通的重要性,这种沟通必须以透明和及时的方式进行,以确保每个人都应享有的健康保护标准,无论其法律地位如何。
2023年第34816号判决代表了在欧洲逮捕令背景下保障人权方面迈出的重要一步。它要求成员国不仅要考虑法律方面,还要考虑与被逮捕人健康相关的人道主义影响。当局必须谨慎行事,平衡司法需求与尊重人的尊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