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意大利民法领域,民事责任可能呈现出超越合同责任与侵权责任经典二元对立的复杂形态。其中一种形态即为“合格社会接触责任”(responsabilità da contatto sociale qualificato)。通过2025年10月30日的第28758号裁定书,意大利最高法院民事第三庭再次就该议题作出裁决,针对适用于受保护行业协会注册专业人士的法律制度前提,提供了重要的阐释。
本案源于一起诉讼,涉及一名不动产所有者S(由律师L. R.代理)与一名测量师N(由律师M. F.代理)。后者受不动产承租人委托,负责设计并指导旨在建造夹层的工程。由于对工程的合规性及施工质量存在争议,不动产所有者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专业人士赔偿损失。莱切上诉法院判决测量师败诉,该判决随后得到最高法院的维持。本案的特殊之处在于,受损的所有者与测量师之间并无直接合同关系,因为委托是由承租人授予的。尽管如此,法官仍认定存在基于社会接触的合同责任。
为了充分理解该裁决的意义,分析最高法院在裁定书中表达的法律要旨至关重要:
社会接触责任的前提是,一方主体为了开展需要国家强制性执业资格的活动,而介入了另一方的法律领域——该活动受法律规定的行为准则约束,旨在保护暴露于相关潜在风险下的第三方——并由此导致在其法律领域受到介入的主体,对所获服务符合相关专业标准和法律规范产生了信赖。
这一要旨强调,责任并非源于协商一致的协议,而是源于第三方对从事受保护职业的主体所具备的专业性的信赖。任何持有国家执业资格的人员,均有义务遵守严格的技术规范和职业道德准则,这些准则不仅旨在保护直接客户,也旨在保护任何可能因其活动而遭受损害的人。
通过对该裁决的分析,可以得出结论:要构成社会接触责任,必须具备以下核心要素:
综上所述,2025年第28758号裁定书重申了一项对于保护第三方权利及界定专业人士义务至关重要的原则。专业人士不得以缺乏直接合同约束为由逃避责任。任何从事受监管职业的人员,均需对其服务所产生影响的所有主体承担责任,从而彰显了意大利《民法典》第1173条、第1176条及第1218条所规定的保护义务与诚实信用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