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2025 年 4 月 22 日公布的第 15759 号判决,最高法院第一庭再次审议了 2024 年第 145 号法令(已转化为 2024 年第 187 号法律)所规范的外国人行政拘留这一敏感问题。本案涉及 H. P. M. R.,其在羁留遣返中心(CPR)的羁留期限被巴里上诉法院延长。当事人的上诉提出了延长令理由是否充分的问题。
1998 年第 286 号法令第 14 条第 6 款将针对羁留批准或延长的裁决的上诉理由限制在《刑事诉讼法》第 606 条第 1 款的 a)、b)和 c)项。这意味着合法性审查仅限于法律违规、不遵守程序规定和理由缺陷,例如排除实质性理由。
最高法院重申,“不存在或仅表面上的理由”构成法律上的违规:如果初审法官未能处理一个可能具有决定性的因素,则该缺陷可以在合法性审查中提出。这一点与最高法院的判例(例如,最高法院合议庭,33451/2014 号)以及《宪法》第 13 条一致,该条要求对人身自由的任何限制都必须有详细的理由。
关于 2024 年 10 月 11 日第 145 号法令(经 2024 年 12 月 9 日第 187 号法律修订并转化)所规定的程序框架下对外国人的行政拘留,根据 1998 年 7 月 25 日第 286 号法令第 14 条第 6 款,针对羁留批准或延长的裁决的合法性审查,仅允许根据《刑事诉讼法》第 606 条第 1 款 a)、b)和 c)项提出的异议,并且通过此种方式可以进行的审查也包括对理由说明义务是否得到正确履行的核查,因为理由不存在或仅表面上的裁决,构成法律违规,应包括那些完全忽略了可能具有决定性意义的因素的理由,即,单独考虑,该因素足以导致审判结果相反。
该判决突出了两个基本方面:
根据该判决,被羁留的外国公民的辩护律师必须:
引用欧洲人权法院的指导方针(Saadi 诉英国案,Khlaifia 诉意大利案)加强了要求初审法官对羁留的比例性和必要性进行实质性审查的立场,尤其是在 2024 年改革将最长羁留期限延长至 18 个月之后。
第 15759/2025 号判决属于保护外国人人身自由的系列判决,它对批准或延长羁留的法官施加了严格的理由说明义务。对于法律从业者而言,这意味着需要制定有针对性的辩护策略,突出决定性因素,并在合法性审查阶段专注于指控理由仅为表面上的情况。本律师事务所将能够协助其外国客户,仔细核实法律前提条件是否存在,并根据最高法院阐明的原则,准备基于有力论据的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