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大利最高法院于2024年8月16日发布的第22863号最新裁定,就公共行政部门不采取措施造成的损害赔偿管辖权问题引发了重要思考。本文分析了该判决,阐明了其衍生的基本原则。
法院处理的核心问题是,在私人因行政部门不采取措施而遭受损害并提出赔偿要求时,应由哪个法院管辖。法院裁定,即使赔偿要求是独立提出的,而非作为公共行政部门非法行为确认的附属要求,管辖权仍属于行政法院。
不作为损害赔偿要求 - 管辖权 - 属于行政法院 - 独立提出而非附属提出 - 对管辖权无影响 - 依据。私人因行政部门未能采取应予颁布的措施而造成的损害赔偿要求,应由行政法院管辖,即使该要求是独立提出的——而非作为附属要求——与对公共行政部门非法行为的确认无关,因为这仍然需要行政法院对行政权力行使的合法性进行评估。
这项裁决具有多项实际影响。首先,它明确了公共行政部门因不作为造成的损害赔偿责任,不能脱离对其权力行使的评估。因此,因这种不作为而遭受损害的公民有权向行政法院提起诉讼,行政法院将负责评估公共行政部门的合法性以及可能的赔偿。
总之,2024年第22863号裁定是损害赔偿管辖权定义方面的重要一步。它强调了对行政法院管辖权进行广泛解释的必要性,包括在赔偿要求独立提出时评估这些要求的能力。这一澄清对于确保公民在面对公共行政部门不作为造成的损害时,能够获得有效和及时的司法救济至关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