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 C. Z. 法官主持的最高法院 2023 年 6 月 8 日第 38447 号判决书,就情节显著轻微制度的适用提供了重要澄清,这是意大利刑法领域的一个敏感问题。特别是,法院强调,为了评估该制度适用条件的充分性,必须考虑犯罪规定的法定刑,而忽略因选择的诉讼程序而可能获得的奖励性减刑。
关于情节显著轻微的主要法律依据是《刑法典》第 131-bis 条,该条规定,当犯罪行为的负面价值不足以证明刑事处罚时,可以排除可罚性。然而,正如最高法院所澄清的,必须参考法定刑,这是针对所涉犯罪规定的处罚框架。
情节显著轻微 - 法定刑 - 奖励性减刑 - 相关性 - 排除。在排除情节显著轻微行为可罚性的问题上,为了审查适用该制度的条件的充分性,必须参考犯罪规定的法定刑,而与因选择的诉讼程序而可能获得的奖励性减刑无关。
这一判例强调,对情节轻微的评估不能脱离犯罪本身的严重性,也不应受到与替代程序相关的任何减刑的影响。因此,法院澄清说,仅仅选择奖励性诉讼程序不应削弱对犯罪负面价值的评估。
法院的裁决具有多项实际影响。首先,初审法官在裁定适用情节显著轻微时,必须特别注意评估法定刑。此外,律师需要能够就情节轻微与规定的刑罚之间的关系进行有效论证,因为任何奖励性减刑对于适用该制度都将不具相关性。
总之,第 38447/2023 号判决书是意大利判例法中的一个重要里程碑,它澄清了情节显著轻微制度的适用方式。最高法院通过这项裁决重申了法定刑在排除可罚性过程中的重要性,强调重要的是犯罪的内在严重性,而不是因选择的诉讼程序而可能获得的减刑。这一区分对于确保司法的正确适用以及避免替代程序不当影响对刑事相关事实的评估至关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