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5月21日,最高法院第33056号判决对虚假陈述罪进行了重要反思,特别是关于市政技术人员在证明公共工程完工和执行方面的作用。该判决由主席R. Catena和报告员F. Cananzi作出,明确了《刑法典》第479条所规定的犯罪的构成要件,并明确区分了公共文件和行政证明。
本案涉及被告人G. Gualandi,一名市政技术人员,被指控虚假证明工程已完工并按照合同规定执行。博洛尼亚上诉法院已驳回其上诉,确认了被告人的刑事责任。最高法院重申,该技术人员的行为构成了公共文件虚假陈述罪,因为其出具的证明不仅仅是表达主观判断,而是构成客观和技术性的评估,并受批准的项目约束。
“市政技术人员虚假证明工程已完工并按照合同规定执行——《刑法典》第479条所规定的犯罪——构成要件——理由。市政雇员以市政技术人员和工程监理的身份,虚假证明工程已完工并按照合同规定执行,这构成了公共文件虚假陈述罪,而非行政证明虚假陈述罪。因为这些证明不构成纯粹主观的价值判断,而是完全客观和技术性的判断,并受批准的项目约束,旨在控制工程的正常和忠实执行。因此,尽管存在评估,但这种评估需要进行不可避免的核实活动,构成了公共文件本身的实质内容。”
法院澄清了技术人员出具证明的性质,强调它们不仅仅是主观价值的声明,而是需要根据现行法规进行客观核实的证明。因此,法院排除了将该罪行定性为行政证明虚假陈述的可能性,而将《刑法典》第479条所规定的犯罪置于更具影响力的严重性和责任层面。
2024年第33056号判决是虚假陈述领域司法实践的一个重要参考点。它重申了虚假证明工程完工的市政技术人员的刑事责任,并强调了公共工程管理中的规范性和透明度。这一司法导向促使人们更广泛地反思职业道德以及所有参与公共工程建设的各方严格遵守法规的必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