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大利最高法院 2024 年第 33139 号判决书是刑法领域的一项重要裁决,特别是在毒品数量巨大的加重情节方面。法院的裁决澄清了关于 1990 年 10 月 9 日第 309 号总统令第 80 条第 2 款适用的一些基本方面,即即使没有鉴定报告,也可以认定存在此加重情节。
根据该判决,即使没有对被查获的物质进行特定鉴定,也可以认定存在数量巨大的加重情节。这一点尤其重要,因为它意味着仅对物质进行称重,并结合对整体证据的分析,就足以认定存在加重情节。特别是,法院裁定,对于所谓的“硬毒品”,活性成分的含量必须超过规定最大值的 2000 倍,而对于“软毒品”,则为 4000 倍。
数量巨大的加重情节 - 存在性 - 对被查获物质的鉴定 - 必要性 - 排除 - 条件。在毒品案件中,即使没有鉴定报告,根据整体证据,可以认定存在 1990 年 10 月 9 日第 309 号总统令第 80 条第 2 款规定的数量巨大的加重情节,前提是查获物质中可提取的活性成分,即经过称重的物质,已达到“最低阈值”。该阈值可被视为,对于所谓的“硬毒品”,其数量超过 2000 倍,对于所谓的“软毒品”,其数量超过 4000 倍,即 2016 年 4 月 11 日部长令附件表格中为每种物质确定的毫克最大值。
这项裁决对意大利刑法产生了多方面的影响。首先,它表明了司法实践的一种更灵活的方法,似乎更倾向于对事实进行整体分析,而不是严格的形式要求,如鉴定报告。此外,它澄清了物质的查获和称重可以为认定加重情节提供足够的证据,从而使打击毒品犯罪的措施更加有效。
总之,2024 年第 33139 号判决书是打击毒品贩运斗争中的一步,它证实了最低阈值对于认定数量巨大的加重情节的重要性。法律从业者现在必须牢记,缺乏鉴定报告并不排除适用加重情节的可能性,只要收集到的事实数据清楚地证明了情况的严重性。及时了解这些司法发展对于正确的辩护以及应对我国法律体系中与毒品犯罪相关的挑战至关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