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意大利劳动法中,平衡劳动者权利保护与私人经济活动自由是法律中最复杂的问题之一。一方面,宪法第40条保障罢工是一项基本权利;另一方面,第41条保护企业经营活动。最高法院于2025年11月11日作出的第29740号裁定书正是处于这一法律交汇点,该裁定明确了雇主在应对罢工造成的经济损失时,可以采取行动的边界,同时确保其行为不构成反工会行为。
最高法院审理的案件涉及劳动者A与雇主F之间的纠纷。佛罗伦萨上诉法院此前已认定,公司在罢工期间采取的某些组织措施具有反工会性质。具体而言,雇主曾强制要求:
最高法院驳回了雇主的上诉,维持了原判,并重申了此类阻碍性行为的违法性。
罢工权的宪法保障并不剥夺雇主的组织权,也不禁止其寻求限制罢工造成的物质损失及减少经济亏损的解决方案,前提是所采取的手段不得影响罢工权的行使。
上述原则阐明了一个基本准则:雇主在面对罢工时并非完全无能为力。雇主保留其组织权(根据《民法典》第2104条),并可以采取合法的对策来限制对生产或设施造成的损害。然而,这种权力存在不可逾越的界限:即不得将其转化为对劳动者行使罢工权的压缩或阻碍。
正如针对该具体案例的评论所强调的那样,强制要求提前通报罢工参与情况,特别是若伴随纪律处分,会改变罢工的自发性。劳动者有权在最后一刻决定是否参与罢工。同样,在罢工期间或临近罢工时要求提供无偿的辅助性劳动,会使抗议活动失去意义,从而构成《劳动者章程》第28条所禁止的反工会行为。
通过第29740/2025号裁定书,最高法院延续了其既往判例(如2024年第6787号判决),重申了保护企业利润绝不能成为侵犯劳动者宪法权利的理由。因此,企业在制定罢工期间的应急预案时必须格外谨慎,确保限制性措施不会演变为不正当的压力或变相的无偿强制劳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