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寓楼法是一个复杂的领域,充斥着规范和司法解释,界定了其范围。最受争议的问题之一是提起诉讼以保护共同利益的合法性。根据 2025 年 6 月 18 日第 16394 号裁定,最高法院就法定距离问题提供了重要的澄清,确立了一个对所有业主和物业经理都具有重大实际意义的原则。
最高法院的裁决,涉及 C. 对 F. 的案件,撤销了米兰上诉法院 2019 年 8 月 19 日的先前判决,并有力地重申了先前表达过的原则,但该原则因其影响而值得持续关注。
法定距离问题主要由《民法典》第 873 条规定,该条规定,相邻地块上的建筑物,如果未连接或相邻,则必须保持至少三米的距离,除非当地法规另有规定。除了这项规定外,还有市政建筑法规的规定和特殊规定,例如 1968 年第 1444 号部长令中的规定,该令规定了建筑物之间不可更改的距离限制。
在公寓楼的背景下,这些规则的应用变得尤为复杂。根据《民法典》第 1117 条的规定,公寓楼本身是一个复杂的单元,由专有部分和公共部分组成。当外部建筑违反法定距离时,自然会产生一个问题:谁有权保护该建筑?是仅限于直接受侵权影响的物业单位的所有者,还是所有业主?
最高法院在 2025 年第 16394 号裁定中给出了一个清晰明确的答案,重申了已巩固的立场,正如 2012 年第 21486 号要点所证明的那样。以下是完整的要点:
在公寓楼的情况下,所有业主,而不仅仅是那些直接面向违反法定距离的建筑物(在本案中,是指 1968 年第 1444 号部长令规定的距离)的专有部分的所有者,都有权提起诉讼,以强制执行关于距离的规定,这些规定旨在保护整个建筑物。
这项原则至关重要。法院强调,关于法定距离的规定旨在保护整个建筑物,而不是单个专有财产。这意味着违反这些距离会影响整个公寓楼的稳定性、建筑外观和健康状况,而不仅仅是那些直接面向非法建筑的业主的财产。因此,作为共有财产的参与者和共同所有者(《民法典》第 1105 条和第 1117 条),每位业主都有合法且直接的利益来提起恢复距离的诉讼。
这项裁决的后果是重大的:
最高法院 2025 年第 16394 号裁定重申了一项基本原则:在公寓楼中保护法定距离是一项超越个体财产的利益,涉及整个建筑物,因此也涉及其所有业主。这种解释为公寓楼提供了更大的保护,确保遵守城市规划和民事法规,并使每位业主都能积极为保护共同财产做出贡献。对于居住在公寓楼中的人以及管理公寓楼的人来说,这是一个重要的提醒,强调了保持警惕并准备好保护集体权利的重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