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大利最高法院 2024 年第 15383 号判决就公共服务合同的管辖权问题提供了重要澄清,特别是在中标与合同签订之间的中间阶段。具体而言,本案涉及行政部门撤销中标,并决定执行担保,从而引发了中标方的争议。
在本案中,公共行政部门撤销了一项服务合同的中标,理由是中标方提交了不可持续的经济报价。然而,上诉方质疑此撤销的合法性,声称行政部门违反了正确性和善意原则,因为招标文件中包含有关必要历史干预措施的错误信息。这导致中标方提出了一个报价,根据正确的信息,该报价被证明是不可持续的。
公共服务合同 - 中标与合同签订之间的中间阶段 - 公共行政部门的宣告失效和担保执行 - 承包商的争议和损害赔偿要求 - 普通法院的管辖权 - 依据 - 具体情况。关于公共服务合同,在合同签订前,公共行政部门撤销中标并决定执行担保的裁决的非法性认定请求,以及随之而来的损害赔偿请求,应属于普通法院的管辖范围,如果归咎于公共行政部门的是违反了可能导致投标人被排除出竞标程序的竞标程序规则,而是违反了正确性和善意行为义务,因为这是一个涉及关系执行阶段的问题,尽管合同尚未最终签订。 (原则适用于认定招标方违反了正确性和善意义务的请求,因为其在招标文件中提供的历史干预数据低于实际数据,导致公司提出了不可持续的经济报价,随后在合同签订前被撤销中标)。
法院裁定,对撤销中标和执行担保的合法性争议的管辖权属于普通法院。这一点至关重要,因为这些问题不仅涉及竞标程序,还涉及对善意和正确性原则的遵守,而这些原则对于公共合同关系的正确履行至关重要。
2024 年第 15383 号判决属于强调公共行政部门与私人之间关系中正确性和善意重要性的判例。这一法律先例可能对未来的招标和公共合同的管理方式产生重大影响,加强对经济运营商免受招标方不当行为侵害的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