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arning: Undefined array key "HTTP_ACCEPT_LANGUAGE" in /home/stud330394/public_html/template/header.php on line 25

Warning: Cannot modify header information - headers already sent by (output started at /home/stud330394/public_html/template/header.php:25) in /home/stud330394/public_html/template/header.php on line 61
判决号49964/2023:一般无效与辩护权 | Bianucci律师事务所

判决书第 49964/2023 号:一般性无效与辩护权

2023 年 11 月 14 日,最高法院(Corte di Cassazione)作出第 49964 号判决,就刑事案件中的无效问题,特别是关于未将总检察长(Procuratore Generale)的结论通知被告辩护律师的问题,提供了重要见解。本案的背景是新冠疫情期间为应对紧急情况而采取的措施,这些措施改变了上诉程序,引发了一系列关于程序有效性的疑问。

法律背景

2020 年 10 月 28 日第 137 号法令第 23-bis 条规定的紧急措施,引入了以书面形式审理刑事案件的方式,限制了相关方之间的直接接触。在此背景下,法院必须评估总检察长结论的电子传输失败是否构成对辩护权的侵犯。

判决分析

上诉程序性审理 - 为遏制新冠疫情而采取的紧急措施 - 总检察长书面结论 - 未通知辩护律师 - 中间性一般性无效 - 存在 -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 182 条第 2 款可主张 - 存在 - 具体且实际的损害 - 必须陈述 - 事实情况。在根据 2020 年 10 月 28 日第 137 号法令第 23-bis 条(经修订后于 2020 年 12 月 18 日成为第 176 号法律)规定的程序审理的上诉案件中,总检察长结论未以电子方式传输给被告辩护律师,并不构成侵犯辩护权而导致的无效,因为鉴于无效的明确规定以及缺乏特定的程序制裁,必须指出辩护理由所遭受的具体损害。(事实情况是,总检察长结论仅要求维持一审判决,因此,在未陈述对辩护权造成损害的情况下,法院排除了未通知造成对上诉人实际损害的可能性)。

法院认为,即使侵犯了辩护权,无效也不会自动发生,而是需要证明存在实际损害。这一原则基于意大利《刑事诉讼法》,特别是第 182 条第 2 款所规定的无效的明确性。因此,判决明确指出,如果不能证明对辩护论点造成了实际损害,仅仅不进行通知不足以触发无效。

结论

第 49964/2023 号判决代表了对紧急需求与被告基本权利之间平衡的重要反思。它强调,在简化和适应特殊情况的程序框架下,必须继续关注辩护权的保护。总而言之,最高法院旨在确保对每一次程序违规行为都进行仔细审查,始终以对相关方具体后果的分析为基础。

Bianucci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