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 年 10 月 6 日作出、同年 12 月 4 日存档的第 48093 号判决书,就市长令的不遵守以及公共安全的保护问题,提供了重要的反思视角。特别是,最高法院阐明了根据意大利刑法第 677 条第 3 款构成违章的条件,并强调了对人员造成实际危险的必要性。
根据刑法第 677 条,不遵守要求进行安全加固工程的命令,只有在由此行为对公共安全造成实际危险的情况下,才构成违章。否则,根据同一条款的第 1 款,构成行政违法。
不遵守市长关于对建筑物进行安全加固的命令 - 对人员的危险 - 刑法第 677 条第 3 款规定的违章 - 可构成性 - 缺乏危险 - 后果 - 原因。不遵守市长关于对建筑物进行安全加固的命令,只有在上述行为对人员造成实际危险的情况下,才构成刑法第 677 条第 3 款规定的违章,否则,根据特别法原则,构成刑法第 677 条第 1 款规定的行政违法,该行政违法不与刑法第 650 条规定的违章并存。
这项判决是意大利判例的一个参考点,因为它规定,仅仅不遵守市长令不足以构成违章,除非伴随着对人员安全的实际风险。法院强调,在没有实际危险的情况下,必须适用特别法原则,排除刑法第 650 条规定的犯罪(该条涉及违反旨在保护公共安全的规定)并存的可能性。
第 48093/2023 号判决书就市长令的遵守方式,以及在没有实际危险的情况下不应自动适用刑事责任的问题,提供了重要的反思。这种平衡对于保障公共安全同时不损害公民获得公正辩护的权利至关重要。地方政府和公民本身理解安全的重要性,以及在不遵守市长令的情况下法律责任的局限性,这一点至关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