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大利最高法院在 2024 年 4 月 9 日第 9505 号裁定中最近的干预,为民事上诉中时效抗辩的管理提供了重要的澄清。该判决侧重于重新提出在一审中已被驳回的时效抗辩的必要性,强调了确保辩护权正确进行诉讼程序的关键性。
根据法院的规定,如果时效抗辩在一审中被法官驳回,那么在实体审判中胜诉的被告必须提出附带上诉,才能再次将该抗辩提交给上诉法官。这一点至关重要,因为如果一审法官已经表达了不成立的判断,仅仅根据意大利民事诉讼法第 346 条重新提出抗辩是不够的。
时效性)一审中被驳回或未予考虑的时效抗辩——附带上诉——必要性——根据意大利民事诉讼法第 346 条重新提出——充分性——排除。关于上诉,如果时效抗辩在一审中被明确或通过间接陈述驳回,该陈述清楚且明确地暗示了其不成立的判断,那么由在诉讼最终结果中胜诉的被告将该事项提交给上诉法官审理,需要提出附带上诉,因为根据意大利民事诉讼法第 346 条仅仅重新提出是不够的,该条仅适用于抗辩未被一审法官直接或间接审查的情况。
意大利最高法院的裁决突显了民事诉讼的根本方面,特别是在正确处理抗辩方面。该裁定的实际影响是多方面的:
总之,2024 年第 9505 号裁定代表了意大利民事诉讼法清晰度方面的重要一步。它强调了仔细管理时效抗辩的重要性,以及遵循正确程序以确保公正和公平的司法管理的必要性。法律从业者必须特别注意这些细节,以确保其客户的权利得到充分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