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8月1日,最高法院(Corte di Cassazione)发布了第21668号裁定,该裁定涉及根据意大利民事诉讼法第380-bis条加速审理上诉的程序以及恶意诉讼处罚的重要问题。该裁定由主席M.和报告员G.签署,对于理解可适用第380-bis条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处罚的条件至关重要。
争议源于M.(Prota Margherita)对B.(Zucchiatti Danilo)提起的上诉,并在热那亚上诉法院(Corte di Appello di Genova)进行了审理。核心问题涉及民事责任以及与诉讼相关的司法费用。法院明确指出,根据第380-bis条民事诉讼法最后款的处罚,不应适用于案件的合议庭审理与提前审理建议无关的情况。
根据意大利民事诉讼法第380-bis条加速审理上诉的程序 - 根据意大利民事诉讼法第380-bis条最后款的处罚 - 合议庭审理与提前审理建议无关 - 强制性 - 排除。不应适用意大利民事诉讼法第380-bis条最后款的程序性处罚,如果合议庭审理与提前审理建议完全无关,例如,在驳回或不予受理的建议后,上诉被宣布不予审理或从一开始就不予受理,或者在审理建议中未审查的理由后被驳回。
该裁定明确指出,为了适用恶意诉讼的处罚,合议庭审理上诉必须与提前审理的建议密切相关。换句话说,如果合议庭在不考虑该建议的情况下作出裁决,则不适用该处罚。这一原则反映了立法者的意愿,即避免在合议庭因与初步建议不同的原因作出裁决的情况下,对当事人进行处罚。
最高法院的这一裁定代表着迈向更公平、更理性的司法的重要一步,因为它保护当事人免受可能不公正的处罚。关于恶意诉讼处罚适用的澄清对于律师和行业专业人士至关重要,他们必须意识到他们在上诉程序中的行为所带来的影响。因此,律师必须充分了解现行法规和法院的裁定,以确保正确处理法律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