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 年 9 月 19 日的第 38513 号判决书是意大利刑法领域的一个重要里程碑,尤其是在认罪协商和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方面。在该判决书中,法院处理了根据《刑事诉讼法》第 458-bis 条传唤的听证会上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可行性问题,并强调了与诉讼费用相关的后果。
核心问题是,被告人请求适用刑罚时,是否可以判令其支付附带民事诉讼方所产生的费用。特别是,法院裁定,即使在认罪协商阶段,也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这标志着与以往的判例相比有了重要的发展。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 458-bis 条传唤的听证会,以请求适用刑罚,作为即决审判令的结果——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可行性——后果——诉讼费用的清算——合法性——案情。关于认罪协商,根据《刑事诉讼法》第 458-bis 条传唤的听证会,允许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这是由于被告人根据即决审判令发出后提出的适用刑罚请求,因此,根据《刑事诉讼法》第 444 条的判决,判令上述被告人支付附带民事诉讼方所产生的费用的裁定是合法的。(案情涉及法院撤销了关于诉讼费用的判决,但仅限于清算给附带民事诉讼方的关于辩论的费用,因为这是认罪协商中未预见的阶段。)
法院的裁决具有多项实际意义:
总之,第 38513 号(2024 年)判决书代表着意大利刑法朝着更大的清晰度和一致性迈出的重要一步。其重要性不仅在于确定了在认罪协商阶段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可能性,还在于对诉讼费用的规定。这一判例为犯罪受害者维护自身权利和获得赔偿提供了重要机会,使法律体系更加公平和易于获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