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大利最高法院(Corte di Cassazione)近期发布的编号为 31704/2024 的判决,在明确家庭暴力和跟踪行为中可适用的预防性措施的界限方面具有重要意义。该判决于 2024 年 5 月 2 日作出,探讨了《刑事诉讼法》第 384-bis 条的适用问题,强调了在保护受害者与尊重被调查者权利之间取得平衡的必要性。
本案涉及检察官发布的一项命令,该命令禁止被调查者接近受害人常去的场所,但并未命令其紧急离开家庭住所。戈里齐亚法院(Tribunale di Gorizia)的预审法官(G.I.P.)认为,鉴于被调查者与受害者不共同居住,因此无法确认该措施的有效性。
意大利最高法院确认,禁止接近的措施不能被视为一项独立的措施,而必须与在存在危险的充分理由下离开家庭住所的措施相结合。
最高法院援引了《宪法》第 13 条规定的预防性措施的典型性和明确性原则。特别是,《刑事诉讼法》第 384-bis 条第 2 款之二 规定,只有在共同居住或存在恢复共同居住危险的情况下,检察官才能命令离开家庭住所。
该判决重申了采取一种承认家庭和人际关系动态演变的规范方法的 গুরুত্ব。最高法院强调,家庭暴力的定义不仅限于共同居住,还必须考虑先前存在的关系和危险情况。根据国家和欧洲的法规,确保保护措施与暴力风险相适应且成比例至关重要。
意大利最高法院的 31704/2024 号判决是保护家庭暴力和跟踪行为受害者方面迈出的重要一步。它阐明了采取适当预防性措施的必要性,并强调了主管当局及时和有针对性干预的关键作用。在一个不断发展的法律环境中,法律从业者必须始终了解最新的法规和判例解释,以确保有效保护受害者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