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大利最高法院(Corte di Cassazione)2023年7月14日第38755号判决,就诽谤罪的责任问题,特别是在使用Facebook等社交平台的情况下,引发了重要的讨论。被告L. P. M. Venegoni Andrea被指控通过在线发布的侮辱性言论进行诽谤。法院裁定,证明IP地址所有权并非证明被告责任的必要条件,前提是存在逻辑证据将Facebook个人资料与帖文作者联系起来。
法院明确了在不进行IP地址技术鉴定的情况下,可以认定诽谤责任的条件。判决书中写道:
技术鉴定 - 必要性 - 排除 - 条件。为认定诽谤罪的责任,无需对发送侮辱性言论的IP地址所有权进行技术鉴定,前提是“Facebook”个人资料可以通过逻辑证据归属于被告,这些证据可从多个精确的间接证据数据中推断得出,例如动机、发布言论的“论坛”主题、当事人之间的关系、帖文来自被告的虚拟留言板并使用了其“昵称”。
这一判例比传统上在网络诽谤案件中需要技术证据的做法,展现出一种更灵活的 pendekatan。事实上,法院强调,责任也可以通过间接证据的组合来认定,这些证据可能包括:
这项裁决具有重要的法律意义,尤其是在网络沟通日益普及的背景下。它澄清了,即使在没有复杂技术鉴定的情况下,也可以通过一系列逻辑间接证据来证明诽谤罪的刑事责任。在网络匿名和内容病毒式传播可能阻碍责任人身份识别的时代,这一点尤为重要。
总而言之,2023年第38755号判决是朝着提高社交平台用户责任迈出的重要一步。意大利最高法院强调了基于逻辑和间接证据的方法的重要性,而不是严格的技术证据。这可能会鼓励用户更负责任地使用社交媒体,因为用户将更清楚地意识到其在线行为的法律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