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障机构的代位求偿权与不当得利:2025年第30699号判决书分析

在损害赔偿、社会保障给付与公共机构追偿权之间的微妙平衡中,意大利最高法院通过2025年11月21日颁布的第30699号判决再次明确了相关法律原则。本案审查了在意大利国家社会保障局(INPS)通过代位求偿权从保险公司获得赔偿金,并随后撤销了向受害人发放的社会救助金的情况下,适用《民法典》第2041条规定的不当得利之诉的界限。

案件背景与社会保险人的代位求偿

本案源于公民G.(由律师F. M.代理)针对社会保障机构提起的诉讼。受害人在获得INPS发放的伤残津贴后,INPS根据1984年第222号法律第14条的规定,对民事责任人的保险公司行使了代位求偿权,并获得了用于补偿已发放给付的款项。然而,随后INPS撤销了最初授予受益人的伤残津贴。此时,受害人根据《民法典》第2041条针对INPS提起了不当得利之诉,要求获得该机构从保险公司收取的款项。

最高法院的裁决与法律要旨

由F. D. S.担任审判长、R. R.担任报告法官的最高法院民事第三庭驳回了上诉,维持了博洛尼亚上诉法院的判决。最高法院法官确立了一项基本原则,并在以下要旨中予以阐述:

已收到伤残津贴但随后被撤销的受害人,无权根据《民法典》第2041条针对INPS提起诉讼,要求其支付INPS根据1984年第222号法律第14条,通过与责任人保险公司达成和解而获得的代位求偿金。因为在赔偿损害被证明不存在的情况下,唯一遭受无正当理由减损的主体是保险公司。

该裁决的核心在于确定实际遭受经济损失的主体。最高法院认为,无因得利之诉要求一方的获利与另一方的相应减损之间存在明确的关联。

为何受害人不存在财产减损?

为了充分理解该判决的意义,有必要分析辅助性不当得利之诉的结构。根据《民法典》第2041条提起诉讼的基本要件包括:

  • 一方获利,另一方受损;
  • 受害方存在相应的财产减损;
  • 导致财产转移缺乏正当理由;
  • 诉讼的辅助性,即仅在无法获得其他救济途径时方可提起。

在本案中,伤残津贴的撤销证明了社会保障给付的前提条件不存在。因此,INPS从保险公司收取的款项所对应的损害被证明是不存在的。唯一遭受不当财产损失的主体是责任人的保险公司,因为其支付了不应支付的款项。受害人并未遭受任何财产减损,因为其对因不再享有权利的社会救助给付而产生的代位求偿金不享有任何权利。

结论

2025年第30699号判决重申了无因得利和法定代位求偿原则的严格适用。该判决维护了赔偿体系的连贯性,防止受害人通过与已撤销的社会保障给付相关的款项间接获利,并确认返还请求权仅属于实际支付了不当款项的保险公司。

Bianucci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