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大利最高法院 2023 年 1 月 27 日的第 15705 号判决书代表了刑事诉讼中法官回避管辖权判例的一个关键时刻。特别是,法院处理了在仅由三名成员组成的犯罪团伙案件中,已发出定罪判决的法官的合法性问题。该判决对法官的公正性和对辩护权的尊重提出了重要疑问。
根据法院的说法,法官参与定罪一名犯罪团伙成员,意味着对该团伙本身存在的判断。这一点至关重要:在一个犯罪团伙成员数量有限的情况下,定罪其中一名成员可能会损害法官客观评估其他成员立场的判断能力。
由三名成员组成的犯罪团伙——对一名成员的定罪判决——随后对另一名成员的审判——法官的迴避或回避理由——存在——理由。法官的迴避或回避理由是,其参与了对由三名成员组成的犯罪团伙的定罪判决的作出,因为在这种情况下,定罪其中一名成员意味着对该团伙本身存在的判断,这与涉及大量人员的犯罪集团不同,在这些情况下,法官因对另一诉讼中审判的共犯的判决而产生的偏见,必须具体评估。
该判决书属于更广泛的判例背景,其中已处理过类似案件。先前的判例,如判决书中指出的(2015 年第 6797 号、2013 年第 11546 号和 2000 年第 3921 号),强调了法官回避问题一直受到关注,尤其是在犯罪团伙案件中。值得注意的是,法院区分了由少数成员组成的团伙和更广泛的犯罪集团,在后者中,法官的偏见应更具体地评估。
总之,第 15705/2023 号判决书对涉及犯罪团伙的刑事诉讼的敏感性进行了重要反思。它强调了确保公正和公平的司法的必要性,并指出法官的回避不仅是一项权利,也是保护被告人权利的基本要求。在此领域的判例不断发展,了解管理该事项的原则对于确保公正审判至关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