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地方税收的辩论中,可建造区域的应税价值的确定经常受到质疑。市政当局通过决议确定估值,但这些估值是否具有约束力?最高法院在 2025 年 6 月 15 日的第 15994 号裁决(涉及布雷西亚地区税务委员会 2021 年 6 月 15 日的裁决,当事人为 M. 对阵 C.)中明确指出,市政估值并非绝对。
第 446/1997 号法令第 52 条允许市政当局设定市场价值。如果缴纳的税款基于不低于该估值的价值,这些决议会限制税务评估。然而,最高法院已将其等同于“推定来源”(类似于“收入计税器”),使其可以被质疑。
关于不动产税(ICI),根据第 446/1997 号法令第 52 条,市议会定期按同质区域确定的可建造区域的普遍市场价值的决议,其目的是限制地方当局的评估权力,前提是税款是基于不低于这些决议中所示的价值缴纳的。因此,这些决议是类似于所谓的“收入计税器”的推定来源,因此允许反证。其进一步的后果是,如果法官认为已证明某个可建造区域不能归因于市政当局确定的价值,则可以不予采纳,并根据法律参数进行独立估值。
该判例明确了纳税人提供“反证”(民法典第 2727 条)的权利,以证明该区域的实际价值与市政当局推定的价值不同。
这项裁决对于质疑基于过高市政估值的不动产税(ICI/IMU)评估的纳税人至关重要。反证是一项不可或缺的保障。请迅速采取行动,并寻求合格的咨询。请联系我们寻求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