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大利的法律体系不断发展,以应对最隐蔽的犯罪形式,特别是那些威胁民主基石——选举的犯罪。在此背景下,最高法院于2025年5月12日公布的第17870号判决,为政治黑手党贿选罪的构成要件提供了清晰的指导,精确界定了《刑法》第416条之三所规定的犯罪的构成要件。该判决由F. Aliffi博士担任报告人,驳回了针对雷焦卡拉布里亚自由法官的申诉,为理解2019年立法修正案的范围及其在实践中的应用提供了重要的思考。
政治黑手党贿选罪,根据《刑法》第416条之三的规定,是打击黑手党渗透政治和行政生活最重要的工具之一。该条款惩罚任何接受承诺,以金钱或其他利益的支付或承诺来换取选票的人,并加重处罚那些以有利于黑手党性质的协会为目的的交易。2019年5月21日第43号法律对该条款进行了重大修改,使其更具效力和明确性。目的是克服过去有时阻碍该条款适用的解释困难,特别是关于证明“黑手党方法”的必要性。改革旨在更容易地打击那些政治家虽然本身不是黑手党成员,但却利用犯罪组织保证的“选票包”,以换取恩惠或让步的行为。
最高法院(庭长V. Siani)的判决恰恰触及了2019年修正案的核心问题,重点关注了黑手党协会成员的选票拉票者与非成员或以“个人身份”行事的拉票者之间的区别。法院以典范的清晰度确立了将对该领域判例产生持久影响的原则。以下是判决摘要:
根据2019年5月21日第43号法律修正后的文本,在政治黑手党贿选罪的构成要件中,如果承诺招募选票的人是黑手党协会的成员,则不需要证明其“招募”是以黑手党方法进行的;而如果其是非成员或以“个人身份”行事,则需要证明该协议包含以《刑法》第416条之二第三款所规定的方式进行的选票招募活动。
这一判决至关重要。它区分了两种非常具体的情况:
这一解释加强了该条款的效力,在与黑手党成员打交道时,更容易查明犯罪行为,但又不会将责任不加区分地扩大到与有组织犯罪没有直接联系的人身上,对这些人来说,证明黑手党方法仍然是必要的。
最高法院在涉及D. A.等人案件中的2025年第17870号判决,是打击有组织犯罪和维护选举透明度的关键一步。它为法官和法律从业者提供了清晰且具有约束力的指导,精确区分了政治黑手党贿选罪的不同牵连情形。该判决强调了司法在保护民主进程的完整性免受任何非法影响方面所做的持续努力,重申投票自由是我们共和国不可或缺的基石,任何试图污染它的企图都将受到最严厉的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