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洗钱和欺诈性转移资产:最高法院 2025 年第 13083 号判决阐明了《刑法》第 648-bis 条和第 512-bis 条之间的关系。 | Bianucci律师事务所

洗钱和欺诈性转移资产:最高法院第 13083/2025 号判决阐明刑法典第 648-bis 条与第 512-bis 条之间的关系

在 2025 年 4 月 3 日公布的第 13083/2025 号判决中,最高法院刑事第六庭就一个棘手的问题进行了裁决:何时欺诈性转移资产(刑法典第 512-bis 条)保持独立,何时又被更广泛的洗钱罪(刑法典第 648-bis 条)所吸收。该判决源于 A. B. 对雷焦卡拉布里亚上诉法院判决提出的上诉,为法律从业者、调查人员和企业提供了宝贵的见解。

法规背景

立法者制定了两项看似相邻的规定:

  • 刑法典第 648-bis 条 – 惩罚任何替换、转移或在经济活动中使用来自犯罪的货币、商品或其他收益,并阻碍其来源的人。
  • 刑法典第 512-bis 条 – 制裁任何为逃避没收或便利非法活动而虚假地将资产或资金的所有权归属于第三方的人。

这两种情况都旨在打击非法收益的管理;然而,第 512-bis 条包含一个保留条款(“除非该行为构成更严重的犯罪”),旨在让位于更严厉的假设。最高法院正是就这一点进行了裁决。

判决核心

洗钱罪,作为一种自由形式且可能渐进形成的犯罪,也可以通过旨在阻碍货币、商品或其他收益非法来源的多个行为来实现,它吸收了欺诈性转移资产罪,这是根据意大利刑法典第 512-bis 条的保留条款,当后者构成更复杂的洗钱行为的一个环节时。 评论:法院将洗钱定性为“渐进形成的犯罪”。如果第 512-bis 条规定的典型行为只是一个阶段——即,旨在掩盖资产来源的众多行为之一——那么它就失去了独立性并被吸收。因此,如果资产的虚假转移是为了更广泛的隐瞒计划而服务的,法官应仅指控第 648-bis 条,这对刑罚、诉讼时效和调查手段(例如,根据《刑事诉讼法典》第 266 条进行窃听)产生了明显的影响。

在本案中,辩方认为虚假的股权转让具有独立的最终目的,但最高法院认为这些是洗钱统一计划的一部分,因此撤销了二审判决,消除了犯罪的重复定罪。

操作影响

对于调查人员和辩护律师而言,该判决提出了一些指导方针:

  • 犯罪计划的统一性:应评估各项行为是否服务于一个整体的隐瞒计划。
  • 替代性指控:检察官可以在审前阶段同时提出这两种情况,但在审判阶段必须选择最严重的一种。
  • 没收和预防性措施:吸收并不排除适用第 240-bis 条规定的扩大没收,只要符合前提条件。
  • 与欧洲人权法院判例的一致性:避免双重定罪有助于保护实质性 禁止双重审判原则(《欧洲人权公约》第 7 号议定书第 4 条)。

结论

第 13083/2025 号判决证实了已有的趋势(参见 Cass. 38141/2022 和 39489/2023),并明确界定了洗钱与欺诈性转移资产之间的界限。第 512-bis 条的保留条款充当了一个真正的“过滤器”:当存在单一的隐瞒行为时,剩余的犯罪就让位于洗钱。理解这种动态对于正确开展调查、制定辩护策略和企业合规至关重要。最终,该判决重申了避免惩罚重叠的必要性,并促进了对财产刑法的系统性解读,符合我们体系的比例和合理性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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