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大利最高法院于 2024 年 4 月 30 日作出的第 11660 号判决,是意大利关于出具符合性签证的责任主体的法律领域的重要组成部分。在该判决中,法院重申了此类主体的责任不仅是民事性质的,而且还具有惩罚性意义,正如 1997 年第 241 号法令第 39 条所规定的那样。
符合性签证是由授权专业人士出具的证明,用于证明所得税申报表中数据的准确性。然而,其签发并非没有风险。法院已明确指出,在签发不实签证的情况下,相关主体可能要对由此产生的税务后果负责。这意味着责任不仅限于纳税人,还延伸到证明申报准确性的专业人士。
判决的一个关键方面涉及税务局(Agenzia delle entrate)对应缴款项进行记账的管辖权。事实上,正如判决文本所阐明的,
关于出具不实符合性签证的责任主体 - 1997 年第 241 号法令第 39 条第 1 款 a) 项 - 惩罚性职能 - 记账管辖权 - 税务局区域总局 - 存在性 - 可豁免性 - 排除。根据 1997 年第 241 号法令第 39 条第 1 款 a) 项第二款(根据时间适用性)的规定,对于根据 1999 年第 164 号部长令第 13 条规定的方式提交的所得税申报表,出具不实符合性签证或不实证明的主体的责任,具有惩罚性职能;因此,根据上述第 39 条第 2 款的规定,对相同主体记账的管辖权,金额相当于本应向纳税人要求的税款、罚款和利息,属于税务局区域总局,该总局根据违规者的税务住所确定,不得豁免,否则违反此分配的任何行为均属非法。
这一立场强调了正确确定主管税务局区域总局的重要性,该总局必须根据违规者的税务住所来确定。任何偏离此分配的行为都可能导致行为非法,从而引发潜在的争议。
总之,2024 年第 11660 号判决阐明了一个经常被忽视但对税收领域至关重要的问题。出具符合性签证的专业人士必须充分认识到他们承担的责任,不仅是对纳税人,也是对税务机关。法律和责任的明确性对于确保所有人的公平公正的税收制度至关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