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大利最高法院(Corte di Cassazione)2024年4月16日发布的第10274号裁定,对税务争议中关于发回重审阶段禁止制作新证据的问题作出了重要澄清。该裁定不仅重申了禁止提交新证据的原则,还强调了该规则的官方可查性。
发回重审阶段禁止制作新证据的规定,旨在保护公共利益。特别是,根据最高法院的观点,该禁令是为了确保司法判决的稳定性,并防止当事人在上诉阶段任意改变其事实状态。这一原则在之前的判决中已有体现,例如2009年第2739号和2014年第20535号判决。
“最高法院发回重审至上诉法院——禁止制作新证据——官方可查性——不可受理的抗辩或对质的接受——无关紧要。在税务诉讼程序中,发回重审阶段禁止制作新证据(除非其制作在先前不可能或源于合法性判决),是为了保护公共利益,因此,即使在合法性审查阶段,如果未提出不可受理的抗辩或对质的接受,该违规行为也可由法院自行查明。”
第10274号裁定中的这一判决要旨,强调了最高法院在违反禁止制作新证据规定时,自行查明的重要性。这意味着,即使当事方不提出异议,法院也有权介入以确保遵守规定。这种做法不仅为公共利益提供了更大的保护,还避免了诉讼演变成无休止的争端,各方试图引入有利于自己的新证据。
总之,2024年第10274号裁定是加强意大利税务诉讼程序规则的重要一步。最高法院的解释不仅澄清了发回重审阶段禁止提交新证据的规定,还确立了官方可查性原则,这可能对当事方在税务争议中的行为产生重大影响。因此,法律从业者和纳税人必须注意这些规定,以避免陷入可能影响其诉讼结果的法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