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大利最高法院于 2024 年 4 月 12 日发布的第 9965 号最新判决令,就判决的无效性及其在民事诉讼中的影响问题提供了重要的思考。特别是,法院明确指出,即使判决具有决定性内容,如果其理由和判决部分涉及与正在审理的案件不同的案件,该判决也可能完全无效。本文旨在详细探讨这一判决的后果。
在本案中,司法裁定是针对诉讼当事人作出的,但其理由和判决部分涉及的是涉及其他主体的案件。法院排除了这种情况属于《民事诉讼法》第 395 条第 4 款所述的“事实错误”的可能性,该错误可能具有相关性,而是认定这是一种无法补正的无效。
无效 - 不存在 判决的理由和判决部分涉及与诉讼当事人不同的案件 - 事实错误 - 排除 - 无法补正的无效 - 存在 - 依据。具有决定性内容的司法裁定,是针对诉讼当事人作出的,但其理由和判决部分涉及其他主体的不同案件,不属于《民事诉讼法》第 395 条第 4 款所述的“事实错误”,而是完全无效,可以通过普通上诉途径(包括,在上诉判决的情况下,根据《民事诉讼法》第 360 条第 1 款第 4 项提起上诉至最高法院,因为完全缺乏理由)或通过独立的否定性确认之诉(“actio nullitatis”)来主张,该诉讼可随时提起。
这项判决强调,判决的无效性不仅仅是一个技术错误,而是一个实质性问题,可能危及整个法律程序。相关当事人可以利用不同的上诉途径,例如向最高法院提起上诉,或者提起独立的否定性确认之诉,即所谓的“actio nullitatis”。此诉讼可随时提起,从而为当事人保护自身权利提供了一定的灵活性。
法院引用了《民事诉讼法》的基本条款,特别是第 395 条和第 360 条,分别处理判决的无效性以及上诉至最高法院的方式。值得注意的是,这项判决延续了先前判决所确立的判例,例如 2021 年的第 40883 号判决和 2021 年的第 9910 号判决,这些判决都处理了类似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