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院 2023 年第 35131 号判决书就事实错误特别上诉提供了重要澄清。该判决属于意大利法律体系,就法院如何处理其裁决中明显的错误提供了指导。特别是,判决强调了撤销阶段和撤销后阶段之间的区别,并明确指出该程序不一定需要分为两个独立的阶段。
参考的法律是《刑事诉讼法》第 625-bis 条第 4 款,该款规定,如果接受事实错误特别上诉的请求,最高法院必须采取必要措施纠正错误。本判决的特点在于,法院可以选择立即作出裁决,直接替换有缺陷的裁决,而不必经过重新审理的听证会。
事实错误特别上诉 - 程序 - 撤销和撤销后阶段的区别 - 排除 - 撤销性审理 - 庭审程序 - 可行性。关于事实错误特别上诉,根据《刑事诉讼法》第 625-bis 条第 4 款的规定,最高法院如果接受请求,应采取必要措施纠正错误,该程序的最终确定不一定需要分为两个独立的阶段:即立即撤销有缺陷的裁决和随后为审理先前上诉而举行的听证会,而是可以立即作出决定,如果该决定接受上诉,则取代之前的决定,其结果是,即使最高法院被撤销的判决是经过公开听证会作出的,撤销性审理也可以通过庭审程序进行。
该判决具有多项实际影响。首先,它为希望质疑被认为错误的最高法院判决的辩护方提供了一个重要工具。通过庭审程序进行撤销性审理的可能性缩短了诉讼时间,有利于更快速地解决争议。此外,该判决与之前的判例一致,例如 2015 年的第 17178 号和第 29285 号判例,从而巩固了旨在简化和提高事实错误纠正程序效率的判例方向。
总之,2023 年第 35131 号判决代表了意大利关于事实错误特别上诉的司法实践迈出的重要一步。它不仅澄清了程序模式,还为确保更快速、更有效的司法提供了重要机会。法律从业者和公民了解这些发展至关重要,以便能够充分利用法律体系提供的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