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处理法律诉讼时,诉讼费用的确定是一个关键环节,需要精确性、透明度和严谨的方法论。意大利最高法院在 2025 年 10 月 29 日发布的第 28631 号裁定中,再次阐明了一项对于保护当事人权益及确保下级法院法官操作规范性的基本原则:即在核定专业律师费时,必须对诉讼的每个阶段进行分析性区分,避免使用阻碍法律参数核查的概括性汇总方式。
该争议源于一起社会保障领域的纠纷,涉及 I.(由 C. P. 代表)与 F. 之间的诉讼。卡塔尼亚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对诉讼费用进行了整体和累积性的核定,将根据《民事诉讼法》第 445-bis 条进行的预防性技术鉴定(a.t.p.)阶段与随后的异议审理阶段合并计算。这种计算方式导致最终核定的总费用超过了法定费率上限,且无法对各项费用进行分析性审查。
最高法院劳动法庭采纳了上诉请求,撤销了原判并指令重审,重申了费用的确定必须遵循《2014 年第 55 号部长令》的规定,即必须对各个诉讼阶段进行拆分核定。
《2014 年第 55 号部长令》为确定律师报酬设定了精确的参数,并根据诉讼的不同阶段进行了结构化划分。最高法院认为,累积性确定方式是不可接受的,因为它阻碍了对所适用费率的合法性审查。因此,核定必须针对以下阶段进行区分和明确:
在社会保障领域的预防性技术鉴定(a.t.p.)案例中,预防性调查阶段与随后的异议诉讼阶段属于独立的程序环节,要求对费用进行单独核定,以避免出现任意裁决或违反法定限额的情况。
在诉讼费用方面,根据《2014 年第 55 号部长令》进行的报酬核定必须针对诉讼的每个阶段分别进行,以便核查所用参数的正确性以及对相关费率表的遵守情况。
这一原则在第 28631/2025 号裁定中得到了明确阐述,并与法院此前的判例(如 2018 年第 19482 号判决)保持一致。对该裁判要旨的解读强调,费用核定的透明度权利不仅仅是一项形式上的要求,更是对公民和相关专业人士的实质性保障。只有通过分析性的拆分,才能核实法官是否遵守了法律规定的费率下限和上限。
最高法院的这一裁决重申了在核定诉讼费用时严谨方法论的重要性。对于公民和法律从业者而言,该裁定是对抗可能导致费用核定失衡或无法核查的累积性裁决的重要保障。因此,费率透明度依然是公正审判不可或缺的基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