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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责任与损害赔偿:对最高法院民事判决第3893号/2016的评论 | Bianucci律师事务所

医疗责任与损害赔偿:评析最高法院民事判决第 3893/2016 号

意大利最高法院 2016 年第 3893 号判决在医疗责任问题上提供了重要的见解,特别是在因分娩疏忽导致新生儿遭受损害的情况下。该判决涉及一名患有永久性残疾的未成年人的父母,强调了正确评估因果关系和损害赔偿标准的重要性。

审查的案件

在本案中,C.E. 未成年人的父母因其在分娩过程中缺氧导致 100% 永久性残疾,对热那亚上诉法院的判决提出上诉。该上诉法院降低了初审判决的财产损害赔偿金额。上诉法院的理由是,损害赔偿责任应被划分,承认未成年人唐氏综合征是其在医疗人员疏忽行为之前就已存在的共同原因。

根据判例确立的法律原则,责任应按实际和因果可归因的比例分配。

最高法院确立的法律原则

最高法院支持了父母的上诉,指出降低可赔偿损害金额是不合理的。法院强调,医生的疏忽行为导致缺氧,应被视为损害的独立和主要原因,无论是否存在唐氏综合征。此外,法院重申了在医疗责任情况下,赔偿必须涵盖疏忽造成的全部损害,不得因既有状况而损害受害人。

判决的实际影响

该判决代表了对受害者权利的重要肯定,并澄清了一些基本问题,涉及:

  • 因果关系确定:必须确定医务人员的过失行为是否对损害事件起决定性作用。
  • 损害赔偿计算:损害赔偿的计算必须公平,不得因受害人既有状况而对其进行惩罚。
  • 责任的比例性:每个人都应根据其行为实际造成的比例承担责任。

结论

最高法院 2016 年第 3893 号判决代表了在保护患者权利和追究医务人员责任方面迈出的一步。它澄清说,在发生损害的情况下,评估必须仔细,不得将既有状况作为减少赔偿的理由。这种方法对于确保公平和正义至关重要,保护最弱势群体,如残疾未成年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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