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7月10日,意大利最高法院(Corte di Cassazione)作出第18875号判决,该判决在意大利法律领域具有重要意义,尤其是在不动产买卖预约合同的合意解除方面。该判决重申了遵守原合同已要求的书面形式(ad substantiam)的必要性,从而强调了合同形式在合同领域的重要性。
根据该判决,不动产买卖预约合同的合意解除必须采用书面形式,正如《民法典》第1350条和第1351条所规定。这意味着双方必须以书面形式正式确定解除协议,才能使其有效并可在法庭上出示。这一要求的的重要性不容低估,因为它有助于确保法律关系的确定性并防止未来的潜在争议。
该判决的影响是多方面的,涉及日常生活中的不同实际方面。特别是,可以强调以下几点:
不动产买卖预约合同的合意解除须遵守与原合同相同的书面形式(ad substantiam)要求。
这一原则强调,书面形式并非仅仅是官僚程序,而是行为有效性的基本要素。事实上,缺乏这种形式可能导致严重后果,例如解除无效以及可能重新出现最初的合同义务。
总之,2024年第18875号判决是对不动产买卖预约合同中书面形式重要性的重要确认。各方必须意识到这一要求,并做好充分准备,始终寻求法律专业人士的协助,以确保所有协议均按照现行法规正式化。法律的确定性和公民法律地位的保护是房地产交易中应始终放在首位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