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大利最高法院于 2023 年 6 月 14 日公布的、日期为 2023 年 4 月 18 日的第 25764 号判决书,就单位犯罪责任及其所犯罪行的诉讼时效问题提出了重要考量。最高法院驳回了对第 2001/231 号法令第 22 条提出的合宪性质疑,并认定这些质疑明显缺乏依据。
第 2001/231 号法令在意大利引入了法人行政责任制度,规定单位可能因在其利益或优势下实施的犯罪行为而承担责任。该法规代表了单位责任监管方面的重要一步,建立了一个旨在预防和惩治经济活动中犯罪行为的法律框架。
特别是,该法令第 22 条规定了不法行为的诉讼时效。最高法院明确指出,鉴于行政不法行为与刑事不法行为性质的差异,适用于法人实体的诉讼时效制度可能与适用于自然人的诉讼时效制度不同。这是为了保护私人经济活动的完整性,防止其成为犯罪行为的温床。
单位犯罪责任 - 单位不法行为的诉讼时效 - 第 2001/231 号法令第 22 条因违反宪法第 3 条、第 24 条、第 41 条和第 111 条而产生的合宪性质疑 - 明显缺乏依据 - 原因。关于法人行政责任,第 2001 年 6 月 8 日第 231 号法令第 22 条关于单位不法行为诉讼时效的规定,因声称违反宪法第 3 条、第 24 条第 2 款、第 41 条和第 111 条第 2 款而产生的合宪性质疑,明显缺乏依据。鉴于该不法行为的性质差异,其规定的诉讼时效制度与自然人犯罪的诉讼时效制度不同是合理的,而单位的“因犯罪”责任的整体制度是上述第 41 条的实施性规定,旨在防止私人经济活动成为便利犯罪行为的场合,而不是促进社会活动。 (在论证中,最高法院还排除了该规定与《欧洲人权公约》第 6 条关于“刑事事项”的公约保障相冲突,该公约作为宪法第 117 条的中间参数,考虑到单位不法行为与基础犯罪行为的独立性以及相关认定的复杂性)。
最高法院重申,意大利法律与国际公约(特别是《欧洲人权公约》第 6 条)规定的保障之间不存在冲突,并确认了单位不法行为相对于基础犯罪行为的独立性。这是一个关键点,因为它承认了单位责任制度的复杂性以及与自然人责任相比需要有具体和不同的规定。
第 2001/231 号法令第 25764 号判决书是对当前单位责任法律框架的重要确认,强调了考虑行政不法行为特殊性的诉讼时效制度的重要性。最高法院通过这项裁决,不仅澄清了现行立法的基本方面,而且还就保护经济活动发出了明确信号,强调单位责任不应被视为障碍,而应被视为预防公司活动中不法行为的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