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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第9801号判决:额外机构职务与公共就业的兼容性 | Bianucci律师事务所

判决书第 9801 号(2024 年):公共部门雇员的机构外职务和兼容性

意大利最高法院于 2024 年 4 月 11 日发布的第 9801 号判决书,重点关注了公共部门雇员的一个关键问题:机构外职务与公共雇佣关系之间的兼容性。具体而言,该判决分析了一名雇员接受合作社董事会主席职务的情况,并处理了不兼容性问题以及雇主批准的必要性。

法规背景

法院引用了多项规定,包括 1957 年第 3 号总统令第 60 条和第 61 条,以及 2001 年第 165 号法令第 53 条第 7 款。根据这些规定,接受公共部门的社会职务并非自动被视为不兼容,但仍需要雇主的事先批准。

  • 1957 年第 3 号总统令第 60 条:定义了绝对不兼容的情况。
  • 同一法令第 61 条:为特定职务提供了例外,但并未排除需要批准。
  • 2001 年第 165 号法令第 53 条第 7 款:规定即使是免费职务也需要事先批准。

判决要旨

不兼容性(与其他职务、职业、职位和活动)接受社会职务 - 合作社 - 机构外职务 - 批准 - 必要性 - 免费性 - 不相关性 - 依据 - 具体情况。在合同制公共部门中,接受社会职务,在本案中为合作社董事会主席,即使根据 1957 年第 3 号总统令第 61 条的规定,不属于该法令第 60 条规定的绝对不兼容情况,但仍构成一项机构外职务,其履行需要根据 2001 年第 165 号法令第 53 条第 7 款获得雇主的事先批准,以评估其与雇佣关系的兼容性,即使是免费的,也是为了核实是否遵守了雇佣关系的排他性宪法原则,以及公共行政部门的公正和良好运作。 (原则适用于医疗部门的雇员,根据 1991 年第 412 号法律第 4 条第 7 款,该款被 2001 年第 165 号法令第 53 条引用,也需要核实是否存在利益冲突)。

这一要旨完美地总结了法院所确立的原则。该判决强调,即使该职务不属于绝对不兼容的情况,也需要获得批准,以确保遵守公共行政部门的排他性、公正性和良好运作原则。法院希望强调,职务的免费性不能成为雇主缺乏事先评估的理由。

结论

2024 年第 9801 号判决书代表了对公共部门雇员机构外职务规定的重要提醒。它澄清说,缺乏绝对不兼容性并不免除申请批准的义务。这一原则对于维护公共行政部门的完整性以及确保雇员的个人利益与机构需求之间的适当平衡至关重要。在日益复杂的监管环境中,法院的这一决定有助于更好地界定公共部门雇员的责任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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