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大利最高法院于2024年8月26日发布的最新第23112号裁定,就企业事务的管辖权以及民事案件中诉讼请求的关联性问题提供了重要的思考。特别是,该判决明确了将管辖权转移至专门法庭的界限,并强调了《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特定关联性规则。
法院强调的最重要方面之一是诉讼请求之间的特定关联性概念。根据《民事诉讼法》第31条,只有在特定情况下,例如该法第32、34、35和36条所列举的情况,管辖权才能转移至专门法庭。该判决明确指出,仅仅案件之间的关联性不足以证明这种转移是合理的。
在本案中,就反垄断法规而言,对保证合同无效的认定请求,与对往来账户合同无效的请求相关联。这种联系突显了担保的从属性,预示着一个同时进行的评估过程。
一般而言。管辖权向企业事务专门法庭的转移并非发生在任何诉讼请求关联的情况下,而仅发生在《民事诉讼法》第31、32、34、35和36条所规定的特定关联性情况下,例如,当对保证合同或其个别条款因违反反垄断法规(1990年第287号法律)而无效的认定请求,与涉及往来账户合同无效以及重新确定实际应付款项的请求一并提出时,就存在这种情况,因为担保具有从属性——有利于同时审理——并且原告在诉讼中追求的利益是统一的,即排除或重新确定其债务。
该裁定不仅阐明了企业事务的管辖权原则,还就案件请求关联情况下的法律实践提供了思考。对于法律从业者而言,理解何时以及如何援引专门法庭的管辖权至关重要,以避免不必要的复杂化和潜在的程序延误。
总而言之,2024年第23112号裁定是理解企业事务管辖权和民事案件请求关联性方面迈出的重要一步。最高法院就特定关联性提供的清晰解释,使法律从业者能够更自信地应对复杂的意大利法律环境,从而促进更有效的法律争议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