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院(2023年10月4日第27945号裁定)的最新裁定再次引起了人们对离婚赡养费这一敏感问题的关注。在本案中,法院支持了A.A.(前妻)针对佩鲁贾上诉法院驳回其赡养费请求的裁决的上诉。但是,哪些标准可以证明此类判给是合理的呢?
上诉法院维持了对离婚赡养费申请的驳回,认为判给的先决条件未获证明。然而,最高法院强调,初审法官未能充分考虑配偶之间的收入差距以及上诉人对家庭生活的贡献。
承认离婚赡养费需要查明申请离婚的前配偶的经济能力不足以及因客观原因无法获得这些能力。
根据判例,离婚赡养费具有援助和补偿双重功能。以下是一些需要考虑的关键点:
事实上,最高法院已澄清,法官必须查明申请离婚的配偶是否确实对家庭生活做出了贡献,即使该贡献并非排他性的。
本案判决强调了根据团结原则公平评估配偶经济状况的重要性。因此,法院撤销了被上诉的判决,并指示发回重审的法官根据上述标准重新考虑离婚赡养费的请求。这一裁决是确保那些面临离婚的人获得公正公平待遇的重要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