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大利最高法院在 2023 年 1 月 16 日作出的第 17171 号判决,就纠缠行为的构成要件提供了重要澄清,强调了重复且无根据的司法行动可能构成骚扰罪。具体而言,本案涉及一名所谓的债权人在十年内提起了二十三项法律诉讼,其依据是伪造的债权凭证。这种行为不仅被认定为滥用诉讼程序,也被视为对债务人的骚扰。
根据《意大利刑法典》第 612-bis 条,纠缠行为被定义为构成骚扰并损害个人自由和尊严的行为。在本案中,债权人的行为表现为一系列无根据的法律行动,并使用伪造的文件来证明其主张。法院因此得出结论,这些行动不仅构成滥用诉讼程序,也构成骚扰。
该判决明确指出,在缺乏有效法律依据的情况下重复提起法律诉讼,不仅损害债务人,本身也构成犯罪。在这方面,考虑以下几点很有帮助:
纠缠行为 - 骚扰 - 定义 - 基于伪造凭证的重复提起民事诉讼 - 可构成性 - 原因 - 滥用诉讼程序 - 存在。在纠缠行为方面,构成该罪要素的骚扰行为,是指一名所谓的债权人基于单一合同理由,在十年内提起二十三项民事诉讼,该债权人伪造了执行凭证,并利用了有意识捏造的事实,通过滥用诉讼程序,单方面且不合理地加剧了债务人的不利处境,因为伪造凭证和重复提起诉讼的行为,导致了《意大利刑法典》第 612-bis 条规定的替代性事件之一的发生。
第 17171/2023 号判决是意大利司法在纠缠行为和滥用诉讼程序方面的重要判例。它强调了负责任地使用法律行动的必要性,并警告了滥用行为的后果。此类滥用行为的受害者可以获得法律提供的保护,而那些提起无根据法律诉讼的人则面临严重的刑事处罚。
在一个日益关注保护个人权利的法律环境中,这项判决起到了震慑不当行为的作用,促进了对法律工具使用的更大责任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