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归责性和故意是刑法中的核心问题,尤其是在涉及精神障碍或物质滥用问题的个体时。2022年11月29日梅西纳上诉法院作出的第17496号判决,为这些方面提供了重要的思考点,阐明了理解和意愿能力与刑事责任之间的关系。
法院宣布驳回上诉,将可归责性视为理解和意愿能力。必须强调的是,可归责性和罪责是不同的概念,尽管它们相互关联。可归责性必须在罪责之前得到确认,因为它代表了刑事责任的自然组成部分。
01 主席:ROCCHI GIACOMO。 报告员:TOSCANI EVA。 报告员:TOSCANI EVA。 被告:LOSENGO ANTONIO。 公诉人:PICARDI ANTONIETTA。(同意)宣布不可受理,梅西纳上诉法院,2022年3月9日 560001 可归责性 - 一般(理解和意愿能力) - 部分精神缺陷 - 与故意的关系 - 自主性 - 后果 - 案情。可归责性,作为理解和意愿能力,以及罪责,作为对非法行为的意识和意愿,表达了不同的概念并在不同的层面运作,尽管前者作为责任的自然组成部分,必须优先于后者得到确认,其结果是一般故意与部分精神缺陷是兼容的。(案情涉及未遂谋杀,尽管存在人格障碍和慢性酒精中毒,但仍被认定为故意,这些被认为并未损害批判能力和对事件的表述能力)。
法院审理的案情涉及一起未遂谋杀案,被告人患有人格障碍并有慢性酒精中毒史。尽管存在这些问题,法院认为该主体能够行使批判能力并表述事件,这些是构成故意的必要要素。由此可见,部分精神缺陷并不排除构成一般故意的可能性。
2022年第17496号判决代表了意大利判例法中的一个重要先例,它阐明了部分精神缺陷的存在并不排除构成故意的可能性,只要该主体能够理解其行为的意义。这一澄清不仅对法律专业人士至关重要,也对那些不得不面对类似情况的人来说至关重要,它突显了心理健康与刑事责任之间动态关系的复杂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