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引用式说明”的税务评估通知:最高法院第 16625/2025 号令及其在上诉中的文件提交

在税法中,税务评估通知的清晰度至关重要。但是,当一份评估通知引用了未附带的文件时,会发生什么?该通知是否无效?这些文件能否在上诉中提交?意大利最高法院第 16625 号令(2025 年 6 月 21 日)提供了关键答案。

最高法院在本案(F. (D. R.) 与财政部 (A.) 之间)中处理了这一问题,驳回了针对拉齐奥大区税务委员会 2021 年 2 月 5 日判决的上诉。

“引用式说明”的理由:通知的有效性与证据

说明是税务评估通知的基本要求(D.P.R. 第 600/1973 号第 42 条,L. 第 212/2000 号第 7 条)。“引用式说明”是指引用其他文件。第 16625/2025 号令区分了说明的有效性与举证责任。如果被引用的文件存在且可识别,则未附带这些文件并不会使通知无效。只有当通知无法理解时,才会导致无效。问题转移到在诉讼中提交这些文件。

在上诉中提交文件:D.Lgs. 第 546/1992 号第 58 条

该命令澄清了在上诉中提交未附带文件的规定。D.Lgs. 第 546/1992 号第 58 条第 2 款限制了在上诉中提出新证据,除非有例外情况。最高法院允许迟延提交:最初未附带文件涉及“事实证据”,而非“说明”。在上诉中提交这些文件可以弥补最初通知中存在的、但并未使通知无效的文件缺陷。这平衡了纳税人的保护与行政效率。

最高法院的判决及其意义

以下是法院的判决:

通过引用未附带的文件进行说明的税务评估通知并非无效,因为未附带文件属于构成通知基础的事实“证据”层面,而非其“说明”层面。因此,构成“引用式说明”基础的文件可以根据当时有效的 D.Lgs. 第 546/1992 号第 58 条第 2 款的规定,首次在上诉中提交。(根据该原则,最高法院驳回了上诉,并确认了原判决,该判决正确地认为在上诉中提交了由支付了烟草店业主“附加费”的机构出具的、在通知中被引用但未附带的报告是可接受的。)

总之,仅因未附带引用的文件而导致税务评估通知无效是不成立的。附带文件属于证据范畴,而非说明的有效性。如果引用清晰,行政部门可以在上诉中提交这些文件,从而弥补缺陷。关于烟草店“附加费”报告的例子说明了该原则如何保护国家税收主张和辩护权,区分了:

  • 通知的正式有效性:由说明(即使是“引用式说明”)保证。
  • 举证责任:可以在上诉中补充。

结论:税法中的确定性

第 16625/2025 号令确立了一个明确的原则:“引用式说明”是合法的,未附带文件并不使通知无效,而是允许根据 D.Lgs. 第 546/1992 号第 58 条第 2 款在上诉中提交文件。对于纳税人而言,进行仔细评估和获得合格的辩护至关重要。对于行政部门而言,这是在后续阶段纠正程序性遗漏的可能性,并鼓励其保持精确性。

Bianucci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