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院在最近的第 26871/2025 号判决书(日期为 2025 年 6 月 26 日)中,处理了刑法和刑罚执行领域一个至关重要的问题,特别是与毒品相关的犯罪。该判决明确了在比较监禁刑罚和替代性处罚(如社区服务)时,持续犯罪规则的适用范围。这一决定直接影响着被定罪者的生活和刑罚的再教育目的。
为了充分理解判决的范围,有必要回顾我们刑法体系的两个基石。第一个是《刑法典》第 81 条规定的持续犯罪制度。该制度规定,如果一个人出于一个犯罪意图犯下多项违反同一或不同法律规定的行为,则适用最严重违法行为所规定的刑罚,并可增加至三倍。该制度旨在避免可能过于严厉的刑罚的实际累积。
第二个方面涉及短期监禁刑罚的替代性处罚,其中最突出的是社区服务(LPU)。特别是,1990 年 10 月 9 日第 309 号总统令(毒品问题统一法)第 73 条第 5 款之二,为轻微毒品犯罪引入了这一特定处罚。该条款的基本原理并非仅仅是惩罚,而是强烈倾向于罪犯的再社会化和改造,提供一种替代监禁的途径,以促进社会融合。
本案判决由第一庭作出,由 V. Siani 担任庭长,C. Russo 担任报告员,裁决了被告 S. P. M.(其定罪已于 2024 年 11 月 29 日被卡利亚里法院确认)提出的请求。该被告要求在两项毒品犯罪定罪的情况下“在执行中”适用持续犯罪制度:一项判处监禁刑罚,另一项判处社区服务替代处罚。最高法院驳回了该请求,并提出了一个值得阅读和深入研究的判例要旨:
在持续犯罪方面,如果涉及两份关于毒品犯罪的定罪判决,其中一份判处了监禁刑罚,另一份则判处了 1990 年 10 月 9 日第 309 号总统令第 73 条第 5 款之二规定的社区服务替代处罚,则不得“在执行中”适用持续犯罪制度,因为由此导致的替代刑罚期限的缩短将挫败其促进因“毒瘾”可能再次犯罪的罪犯再社会化的特殊目的。
这一判例要旨强调了一个基本原则:持续犯罪制度,尽管旨在缓和刑罚累积的严厉性,但在其适用会损害替代性处罚的特定目的时,不能优先适用。在本案中,由于适用持续犯罪而导致的社区服务期限缩短,将使再教育和社会改造的意图落空,这对于受成瘾(“毒瘾”)困扰且有累犯风险的个体尤其关键。法院强调,社区服务对毒品犯罪的再社会化功能是首要的,不能为了仅仅控制总刑罚的逻辑而牺牲。
最高法院的判决对执行法官和代理毒品犯罪被定罪者的律师具有重要的实际影响。这意味着,即使不同毒品犯罪之间存在持续犯罪的联系,如果其中一项定罪判决规定了根据 1990 年第 309 号总统令第 73 条第 5 款之二的社区服务,则该特定处罚不能被持续犯罪制度“吸收”或缩短。事实上,判决驳回了卡利亚里法院关于拒绝适用持续犯罪的请求,并确立了一个明确的原则。
该决定背后的基本原理是对再教育功能的保护。立法者在为毒品犯罪引入社区服务时,旨在提供一种工具来打击累犯,并为通常脆弱且有成瘾问题的个体提供改造途径。尽管出于普遍宽大原则而缩短此类期限,但在这种特定情况下会适得其反。先前的判例(例如,参见第 45535/2017 号,Rv. 271304-01 或第 534/2019 号,Rv. 276157-01)已经探讨了类似主题,但本判决加强了这一方向。
最高法院第 26871/2025 号判决书代表了意大利刑法领域的重要澄清。它重申了刑罚再教育功能的核心地位,特别是在涉及毒品成瘾相关犯罪时。该决定强调,刑法一般原则(如持续犯罪原则)的应用必须始终与特定目的和预防累犯的宗旨相平衡,而这些宗旨是特定规范(如毒品替代性处罚的规范)的驱动力。这种方法在确保公正的同时,也没有忘记更广泛的改造和社会融合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