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7月10日,最高法院(Corte di Cassazione)作出第37237号判决,该判决涉及意大利法律体系中的一个重要议题:根据2001年6月8日第231号法令(d.lgs. 8 giugno 2001, n. 231)所确定的法人行政责任。具体而言,法院就因法人利益或优势而犯下的罪行,是否适用“情节显著轻微”的免责事由作出了裁决。
法人的责任由第231/2001号法令进行规范,该法令规定了法人因其利益而犯下的罪行所承担的独立责任。本判决的核心问题在于,刑法典第131条之二(art. 131 bis del Codice Penale)所规定的“情节显著轻微”的免责事由是否适用于法人。法院明确指出,鉴于法人责任独立于自然人的责任,因此该免责事由不适用。
法人行政责任 - “情节显著轻微”的免责事由 - 适用性 - 排除 - 原因。根据2001年6月8日第231号法令,因高管或受其指挥的个人为法人利益或优势而犯下的罪行,“情节显著轻微”的免责事由不适用于法人。这是因为法人责任独立于实施基础犯罪的自然人的刑事责任。
这段引述强调了一个基本原则:法人承担独立责任,不能享有与自然人相同的减免。因此,法院排除了适用“情节显著轻微”免责事由的可能性,并强调法人的责任应根据其自身行为进行评估,不能因产生不当行为的犯罪情节轻微而减轻。
本判决对在意大利运营的企业具有重大影响。企业必须理解,即使犯罪情节轻微,也并非总能轻易规避行政责任。在此方面,考虑以下几点尤为重要:
总之,2024年第37237号判决对法人责任进行了重要澄清,强调了企业需要采取积极主动的方法来预防处罚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