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大利最高法院2024年第19061号判决,就买卖合同的动态,特别是关于“见证即购”(vista e piaciuta)条款,提供了重要的反思。该裁定由A. Carrato法官撰写,明确了该条款在何种条件下可以排除对所售物品瑕疵的担保,前提是这些瑕疵可以通过买方的正常注意义务来识别。
核心问题涉及卖方对买方在所售商品中可能出现的瑕疵的责任。法院明确指出,“见证即购”条款旨在证明买方在购买前有机会检查该物品。如果卖方已充分告知买方,并且缺陷是显而易见的,那么卖方不承担责任。
在本案中,涉及的材料是二等大理石,存在肉眼可见的瑕疵。法院重申,在这种情况下,卖方不对瑕疵的存在负责,除非能证明其恶意隐瞒了这些瑕疵。
买卖 - 卖方义务 - “见证即购”条款 - 排除对所售物品瑕疵的担保 - 限制 - 依据 - 具体案情。在买卖合同中,“见证即购”条款旨在经双方同意确认买方已查看所售物品,从而免除卖方对该物品可识别瑕疵的担保责任,前提是这些瑕疵可以通过正常注意义务识别且未被恶意隐瞒。(在本案中,最高法院撤销了原判决,该原判决认为卖方有责任,尽管交付的大理石存在肉眼可辨的瑕疵,因为这是二等大理石的供应,且是已切割的不同批次,因此颜色和纹理不完全均匀)。
该判决对买卖合同的各方具有多项实际意义。卖方必须对其商品的状况保持透明,买方则必须行使应有的注意义务来检查商品。特别是,强调了以下几点的重要性:
总之,2024年第19061号判决为所有参与买卖合同的人提供了有用的指导,强调了充分的信息和仔细的评估对于避免未来争议至关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