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大利最高法院在 2024 年 6 月 10 日第 16047 号命令中的最新裁决,对已将其股份质押的有限责任公司(S.r.l.)股东的权利进行了重要澄清。特别是,该判决强调,尽管存在质押,股东仍保留撤销股东大会决议的权利。这一点对于确保保护股东的利益至关重要,即使在经济困难的情况下。
该命令引用了法典中的规定,特别是《民法典》第 2471-bis 条和第 2352 条。根据这些条款的合并规定,已将其股份质押的股东仅丧失在股东大会上的投票权。然而,他们保留所有其他管理权,包括撤销与法律或公司章程相悖的决议的可能性。
有限责任公司 - 已质押的股份 - 股东大会投票权 - 质押债权人 - 股东保留撤销股东大会决议的权利。已将其股份质押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保留撤销股东大会决议的权利,即使在该决议中质押债权人已代表其投票,因为根据《民法典》第 2471-bis 条和第 2352 条的合并规定,已将其股份质押的股东仅丧失在股东大会上的投票权,但保留(除非另有约定)与相关身份相关的所有其他管理权,包括撤销与法律或公司章程相悖的决议的权利。
该判决为面临财务困难的有限责任公司(S.r.l.)股东提供了重要的保护。事实上,即使其股份已被质押,股东也不会完全失去对其权利的控制。这意味着,如果股东大会的决议被认为是非法的,股东仍然可以在法律上维护自己的权利。
2024 年第 16047 号命令代表了在保护陷入困境的有限责任公司(S.r.l.)股东权利方面迈出的重要一步。关于在丧失投票权的情况下仍保留撤销权的清晰度,强调了在公司监管中采取平衡方法的必要性。这项判例干预不仅让股东安心,也强调了负责任的公司治理以及关注所有股东需求的重要性,无论其财务状况如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