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arning: Undefined array key "HTTP_ACCEPT_LANGUAGE" in /home/stud330394/public_html/template/header.php on line 25

Warning: Cannot modify header information - headers already sent by (output started at /home/stud330394/public_html/template/header.php:25) in /home/stud330394/public_html/template/header.php on line 61
对2023年第51455号判决的评论:职能委托与劳动法中的监督义务 | Bianucci律师事务所

判决书第 51455/2023 号评析:劳动法中的职能委托与监督义务

2023 年 10 月 5 日的第 51455 号判决书为劳动安全领域雇主责任,特别是关于职能委托的问题,提供了重要的反思视角。法院撤销了一项过失致人死亡的定罪,强调职能委托并不能免除雇主监督已转让职能正确履行的义务。这一决定在意大利的法律背景下,尤其是在规范工作场所安全的第 D.lgs. 81/2008 号法令中,具有重要意义。

职能委托的法律背景

2008 年 4 月 9 日第 81 号法令第 16 条规定了安全领域职能委托的规则。需要强调的是,尽管雇主可以委托某些任务,但不能免除其监督这些职能正确执行的责任。法院明确指出,监督应侧重于风险的整体管理,而非对日常操作进行逐项检查。

职能委托 - 委托人的监督义务 - 内容 - 具体情况。在劳动安全方面,根据 2008 年 4 月 9 日第 81 号法令第 16 条规定的职能委托,并不能排除雇主对已转让职能正确履行的监督义务,但由于其涉及受托人对风险整体管理的正确性,因此不能以逐一监督具体作业方式为目的。

判决的影响

本案涉及一家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M. F.,她被指控因未遵守安全规定而犯有过失致人死亡罪。法院撤销了定罪,指出尽管缺乏监督,M. F. 已经制定了风险评估文件,并设立了诸如工地负责人和班组长等特定职位。这些因素表明,职能委托和工作组织已经得到正确实施,但对具体操作的控制不能完全由她承担。

  • 职能委托:有用的工具,但并非免除责任。
  • 监督义务:即使在委托情况下也始终存在。
  • 正确的公司组织对安全的重要性。

结论

第 51455/2023 号判决书代表了对雇主在劳动安全领域责任的重要澄清。最高法院的裁决强调,尽管可以委托职能,但这并不能免除雇主的监督义务。因此,企业不仅必须委托任务,还必须确保有适当的风险控制和管理体系。只有这样,才能保障工人的安全,并防止工作场所发生任何悲剧。

Bianucci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