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 年 3 月 13 日作出、2024 年 4 月 16 日存档的第 15637 号判决,在审慎措施方面,特别是关于预防性扣押的措施,提供了重要的反思。事实上,它处理了司法需求与保障个人权利之间的微妙平衡,并强调了相称性原则的关键作用。
法院明确指出,相称性原则不仅适用于审慎措施的采纳阶段,也适用于其执行阶段。特别是,它就检察官发出的清场令作出了裁定,规定在没有当事人推动的情况下,审慎法官无权重新评估“诉讼延误的危险”(periculum in mora)的存在。
适用性 - 预防性扣押的执行 - 检察官的清场令 - 相称性原则 - 适用性 - 条件 - 审慎需求的事实上重新评估权 - 排除 - 原因。关于所谓的预防性扣押,相称性原则也适用于通过检察官发出的清场令执行限制的阶段,在没有当事人推动的情况下,不应由审慎法官重新评估“诉讼延误的危险”的要求是否得到满足,因为如果允许这样做,将导致其不当侵犯负责执行裁定的起诉机关的特权。
这一要旨强调了在起诉机关的特权与审慎法官的角色之间保持平衡的重要性,防止不合理的干涉。法院援引《刑事诉讼新法典》,强调了遵守预防性扣押的适用条件,避免法官在评估审慎需求方面取代检察官。
2024 年第 15637 号判决是意大利关于预防性扣押的判例中的一个重要里程碑。它强调了在刑事诉讼中涉及的各个主体之间明确界定权力的必要性,从而确保对相关主体的权利给予更大的保护。法院的解释为法律实践提供了重要的见解,重申了在法律体系中采取相称且尊重不同职能的方法的重要性。